1、法律、行政法规明令禁止运输的货物;
2、有腐蚀性、有放射性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、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货物;
3、易燃违禁品:以燃烧、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、易燃液体、易燃固体、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以及达到一定温度会产生冒烟、自燃、爆炸等强烈化学反应的物品。
常见违禁品明细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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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法定违禁品 | 枪支弹药警械类 | 武器及其部件、各种类型的军用枪支、民用枪支、运动枪、猎枪、信号枪、麻醉注射枪、仿真武器、炸弹、手榴弹、子弹、照明弹、教练弹、烟幕(雾)弹、信号弹、毒气弹、炸药、引信、雷管、导火索及其他爆炸物品、纵火器材。 | |
管制刀具类 | 匕首、三棱刀、三棱刮刀、半圆刮刀、侵刀、扒皮刀、羊骨刀、猎刀、弹簧刀、单刃及双刃尖刀(刀体八厘米以上,带自锁装置或非折叠式)、武术用刀(能开刃的)、武术用剑(能开刃的)、少数民族用的藏刀、腰刀、靴刀、弓、弩(备注:若无法区分为何种刀具,则刀刃超过25厘米的一律不可收运) | ||
毒品类 | 鸦片、吗啡、大麻、可卡因、可待因、海洛因、摇头水、罂粟、杜冷丁 、古柯 、冰毒、K粉、咖啡因、三唑仑、安钠咖、氟硝安定、麦角乙二胺(LSD)、安眠酮、丁丙诺啡、地西泮、鼻吸剂、开单品名或货物包装中含有“可卡因、可待因、曲马多”字样。 | ||
麻醉药品类 | 阿片粉、复方桔梗散、阿片酊、盐酸吗啡注射液、盐酸乙基吗啡、盐酸罂粟碱、福尔可定及其片剂、盐酸可卡因、全阿片素、大麻浸膏、杜冷丁注射液、杜冷丁片、安侬痛注射液、枸椽酸芬太尼注射液、美散痛注射液、美散痛片、曲马多 | ||
高价值类 | 所有国家货币(现金等)、具有现金同等功能的纪念币、有价证券、伪造的国家货币及有价证券、黄金、白银、金箔、珍贵文物、古董、珠宝、玉器、钻石。 | ||
禁运读物及音制品 | 对中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,内容涉及国家机密,带有违反“一个中国”原则的所有印刷品及照片;淫秽、迷信、盗版类的印刷品;赌博设备及器具(具有押分退分、退币、退钢珠等赌博功能游艺设备)、光碟、磁带、录像带。 | ||
烟草及动植物皮毛类 | 香烟(无准运证,符合3.5.6可以承运除外)、烟叶或烟丝(无准运证)、走私品、尸骨(包括已焚化的尸骨)、未经硝制或药制的兽皮兽骨、尸体、动植物活体、未经处理的动物皮毛。 | ||
易燃易爆物品 | 电池 | 所有蓄电池类货物 | |
易燃标示 | 有易燃易爆标志的货物、带文字说明的易燃易爆货物 | ||
爆炸物品 |
1、爆破器材:如炸药、雷管、导火索、导爆索、爆破剂等。 2、烟花爆竹:如烟花、鞭炮、摔炮、拉炮、砸炮、彩药弹等烟花爆竹及黑火药、烟火药、发令纸、引火线等。 3、其他:如推进剂、发射药、硝化棉、硝化纤维胶片、电点火头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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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 |
1、易燃气体:如氢气、甲烷、乙烷、丁烷、天然气、液化石油气、乙烯、丙烯、乙炔、打火机等。 2、易爆或者窒息、助燃气体:如干冰、压缩氧气、氮气、氦气、氖气、气雾剂等。 3、所有气压、液压瓶罐(封口的空瓶罐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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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燃液体 | 酒精、显影液、化油器清洗剂、抛光液、稀释液、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桐油、丙酮、乙醚、生漆、苯、酒精、松香油、硝化甘油、香蕉水、天那水、易燃油漆、含油金属屑、含动植物油的油棉纱油纸及其制品等。 | ||
易燃固体、自燃物质、遇水易燃物质 |
1、易燃固体:如红磷、硫磺、铝粉、闪光粉、固体酒精、火柴、活性炭、打火石、含油金属屑等。 2、自燃物质:如黄磷、白磷、硝化纤维(含胶片)、钛粉、活性炭等。 3、遇水易燃物质:如金属钠、钾、锂、钛粉、锌粉、镁粉、碳化钙(电石)、氰化钠、氰化钾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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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| 灭火器、染料(叔丁胺、多晶硅、间二甲苯、硫化氢、噻吩、对甲氧基乙酰苯胺、对氯硝基苯、环已胺等染料成分)、救生器、其他属于国家易燃易爆品。 | ||
化学危险品 | 氧化剂、发光剂、过氧化钠、过氧化钾、硝酸铵、过氧化铅、亚硫酸氢钠、压缩气体、过氧乙酸、双氧水、氟乙酸甲酯、生化物品、传染性物品、硫酸、硝酸、盐酸、氢氧化钾、氢氧化钠、强碱、农药(中等毒及以上)、炭疽、传染性细菌、生物培养基、带有活病原体的物质、来自疫区的食品、医疗废物、化学废物、工业废物、疫苗、血液制品、人体器官、诊断样品、尿样。 | ||
放射性物品类 | 具有ą、β、γ射线和中子流的货物及金属,如镭、铀、钚、锕和核能物品。 |
4、除以上标出品名货物外,外包装或货物本身含有以下标志的货物也禁止收取,如外包装有危险品标识,须证明内物不是危险品,方可收取;如证明不了,则按照违禁品处理。
《拒收品明细表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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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艺品类 | 铁艺物品、铜艺物品、花艺物品、骨雕物品、木雕物品、石雕物品、竹雕物品、炭雕物品、树脂类工艺品(上述物品单票保价在5000元以上的拒收) |
家具机器类 | 钢琴、红木家具(用紫檀木,花梨木、香枝木、黑酸枝、红酸枝、乌木、条纹乌木、鸡翅木制成的家具)、金丝楠木家具、马桶、摩托车整件 |
食品类 | 新鲜的肉、新鲜的水产品、新鲜的蛋类、速冻食品 |
不确定价值类 | 有效证件、车牌、文件、技术资料、公章、合同、发票、游艇、玉雕物品、象牙雕刻物品、各种土壤样本 |
LED类、液晶类、等离子类 | 客户未保价的,包装不合规的,不收取包装要求:包装内部需用塑料泡沫等进行内部填充,外部包装需用纸箱和木架材料保障货物稳定性 |
易碎物品类 | 纯玻璃制品(灯具除外)、亚克力板(有机玻璃)、含玻璃的家具(玻璃面积超过家具最大面面积30%)、大理石类物品、所有酒类(泸州、自贡、宜宾、成都、内江、乐山、青岛、烟台、安阳、西安、郑州、洛阳、长沙、佛山、绍兴、武汉、宜昌、襄阳、孝感、山西、贵州、内蒙古、南充、绵阳、德阳、曲靖、玉溪、昆明、重庆29个行政区区域除外,其它区域一律不得收取) |
酒类 | 酒类没有自身发酵产生气体或者外部充入的气体,如啤酒、气泡酒不可运输,金属罐装除外 |
特殊类 | 四氯化碳、二恶英、滴滴涕、氯丹、磁钢及磁铁(仅指包含磁性)、需冷藏或防晒等特殊条件保管的物品 |
异常类 |
1、单件货物长度在3.1-4M且单件重量超过50KG,单件货物长度超过4M,单件货物体积超过3方以上的货物。 2、不可倒置货物的高度(垂直向上的边为高)超过1.8m(含1.8m)。 |
货物类型 |
收货规范 |
酒类 |
1、酒类没有自身发酵产生气体或者外部充入的气体,如啤酒、气泡酒不可运输,金属罐装除外; 2、箱装的瓶装或罐装酒类,内部单瓶为含有缓冲物的独立包装,可以收取; 3、箱装内部单瓶没有含缓冲物的独立包装,需用缓冲物将瓶体缠好,四周用缓冲物固定,以防止瓶体间的碰撞和瓶体与箱体的碰撞,然后封装;或通过木架包装后进行运输; 4、坛装或塑桶装酒需打木架包装后进行运输; 5、酒类货物需在外包装上黏贴酒类易碎品标签,搬运及装卸过程中严禁倒置,一个托盘中有多件酒类货物时注意货物固定,防止倾倒; |
超长货 |
对单件货物长度在3.1-4m的货物按照以下要求收取 1、包装要求:货物不能为裸包装(货物本身有包装的除外);若为管道、铝材、钢材、线缆等货物,需要捆绑在一起才能收取,同时两端及中间的尖锐部位不能裸露在外,需要用缓冲物进行包裹处理 ; 2、重量要求:单件重量不得超过50kg(含); 3、超过4m的货物不提供接送货服务。 |
卫浴产品 |
1、包装要求: ① 钢化玻璃类(如淋浴房):填充缓冲物后用纸箱包装并打木架; ② 陶瓷类(如马桶、浴缸):缠膜后用气泡膜、塑料泡沫等进行内部填充,外面包装纸箱并固定打包带,最后打上木架; ③ 五金类(如龙头、五金挂件):缠膜后放置在纸箱中并固定打包带; ④ 木制类(如木柜、镜柜):用防震泡沫板等包围四周,间隙用珍珠棉袋等填充,外部纸包装后打木架; 注:客户自己包装,需要核实是否满足我们公司包装要求,不满足需要进行二次包装。 |
玻璃制品(仅限生活器皿类、含玻璃仪器/表、不含玻璃面) |
包装要求: ①生活器皿(玻璃杯、茶具,烟灰缸、相框等玻璃制品) A、货物本身有缓冲物:针对缓冲物为泡沫等与生活器皿紧密贴合、按照生活器皿形状定制缓冲物的纸箱包装,可以收取;主动向客户推广打木架、打木箱等包装等服务,安全更佳; B、货物本身无缓冲物:没有含缓冲物的独立包装,需用缓冲物将瓶体缠好,四周用缓冲物固定,以防止瓶体间的碰撞和瓶体与箱体的碰撞,然后封装;或通过木架包装后进行运输; ②含玻璃仪器(非玻璃精密仪器) A、客户自行包装:整体需用珍珠棉、气泡膜等缓冲物缠绕,保证货物表面不裸露在外(玻璃部分需重复加缠绕膜固定),外部再加纸箱后打木架/木箱; B、我司代打木架:营业部/司机需对货物整体用珍珠棉、气泡膜等缓冲物缠绕,保证货物表面不裸露在外(玻璃部分需重复加缠绕膜固定),外部再加纸箱后,方可装载至外场进行打木架/木箱。 |